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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6年职业教育活动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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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6年职业教育活动周
相关工作的通知
(特别说明:市教育局正在审批,估计正式文件53日发出;为便于各校提前谋划,先将此代拟稿发给大家参考,主要精神不变。)
 
各区教育局、市属各中等职业学校:
为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中央宣传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做好2016年职业教育活动周相关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函[2016]5号)文件精神,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时代风尚,促进职业教育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培养合格技术技能人才,支撑经济转型升级,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经研究,决定在今年5月举办全市2016年职业教育活动周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6年5月8日至14日
二、活动主题
弘扬工匠精神,助力武汉智造,成就出彩人生。
三、活动形式
今年全市不集中举办职业教育活动周启动仪式,不设主会场,活动由各中职学校自行组织,市教育局、市教科院联合组织工作专班调研巡查,确保活动落实到位。2017年职业教育活动周将由市教育局、市委宣传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举办,设立活动主会场,并举行全市职业教育活动周启动仪式。
四、活动内容
各区(校)要充分结合区域和学校实际,坚持“开放创新、突出特色、丰富多彩、生动活泼”的原则,组织开展职业教育活动周系列活动。
1.开放校园。面向中小学生、家长和社区居民,结合本区和本校特点,充分开放校园,开展职业认知、体验与观摩活动,校企合作成果展示活动,校园文化展示活动,促进中小学生发现职业乐趣,感受现代职业教育特色与魅力。鼓励各职业学校“请进来”,开展劳动模范、楚天技能名师、江城技能名师和优秀毕业生进校园活动等,让广大中职学校师生进一步巩固专业思想,树立人生榜样。通过观摩教育教学成果、组织师生开展技能展示等活动,让广大群众近距离感知职业与职业教育,扩大职业教育影响力。
2.开放企业。全市各职业教育集团以及与职业院校共建、共驻、共办的企业结合自身实际,面向中小学生、家长和社区居民,开辟通道或展区,开展工作现场体验观摩活动,介绍产业发展前景和工作流程,展示工匠(大师)技艺绝活等,激发全社会尊重劳动、崇尚技术技能,弘扬工匠精神,增强群众职业意识、精品意识、创新意识。
3.开放赛场。鼓励各中职学校对接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以赛促教,赛训一体,赛展一体,使职业教育活动周活动与技能大赛有机结合。各区(校)竞赛赛场要为中小学生、家长和社区居民设立观赛通道、项目体验和成果展示区域,为企业设立人才招聘洽谈区域,让广大群众充分领略中职学校师生风采,感受职业教育支撑产业发展、促进就业创业的重要作用,传播职业教育正能量、好声音、新形象。
4.合作育人。以校企合作平台为抓手,举办中职学校与大中型企业、中小微科技企业共同参与的产教互动型活动,深化校企合作育人;以中职学校校园开放为契机,联合辖区中小学,开展中小学职教互动体验活动,促进普职融通。各中等职业学校要因地制宜,面向企业开展产教对话、校企合作案例推介等活动,面向群众展示中职学校与企业合作育人、共存共赢的发展成果。
 5.为民服务。支持各中职学校师生“走出去”,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利用本地社区、广场、公园、展馆等场所,开展紧贴群众生活的健康饮食咨询、工艺制作、家政服务、形象设计、园艺插花、家用物品使用与保养、民族文化、传统工艺、职业礼仪、环境保护等服务活动,让广大群众感知职业教育服务现代美好生活,既能高大上,又能接地气。
五、活动重点
(一)专业技能展示观摩活动
1.活动主题
展示技能,彰显特色;交流合作,发展共赢。
2.活动内容
(1)课堂教学观摩(文化基础和专业技能课);(2)专业技能展示(技能竞赛、技艺表演);(3)校园活动展示(成果展览、学生作品、主题班会和第二课堂);(4)座谈交流(专题介绍、话题研讨);(5)校企合作(人才招聘、人才供需洽谈)。
3.活动组织
技能展示观摩活动由全市各中职学校根据本校实际组织开展,各学校应将传统的技能节或技能展示月活动,作为职业教育活动周的重要内容统筹安排。应认真组织好校际间相互观摩交流活动,在保证正常教育教学工作的前提下,各学校应科学安排,精心组织本校展示活动,指定专人负责接洽、安排观摩学校学习与交流的内容和场所,做好后勤服务和安全保卫工作。
(二)文明风采展示活动
1.活动主题
践行核心价值观,激扬职校生风采。
    2.活动内容
    为了配合2016年10月武汉市中职学校第十二届文明风采参赛优秀作品展示交流活动,各校以视频、图片、展板及表演等形式展出学生在“文明风采”竞赛中的优秀作品。组织学生观摩学习,安排部分学生交流参赛心得体会。同时通过校园网上平台,展示学生作品。
(三)“职业体验日”活动
1.活动主题
认知职业教育,体验职业特色,启迪职业理想。
2.活动内容
以中小学生为主要服务对象,各中职学校应充分开放实验室、实训室和实习基地,彰显专业特色,科学设置职业体验项目,为中小学生搭建多元互动学习平台。根据学校专业大类或特色建设项目,精心设计“职业体验日”活动“菜单”,开展诸如“职业启蒙”、“作业体验”、“物联生活”、“数字刀客”、“未来创客”等“职业体验秀”活动,让广大中小学生亲手触摸现代科技脉搏,在动手实践和目视化感知中增强对职业教育和特色专业的认识。“职业体验日”活动与全市职业教育活动周同步进行,具体时间由各区(校)根据实际情况自主确定。
(四)寻找“最美小工匠”活动
1.活动主题
寻找最美小工匠,培养江城大工匠。
2.活动内容
为了弘扬精益求精、追求极致的工匠精神,助力“武汉智造”、“武汉质造”,市教育局职成教处、市教科院职成教室将联合武汉教育电视台,面向全市中职学校推出“最美小工匠”评选活动。每所学校可推荐2名学生选手参与评选,获得推荐资格选手的事迹将适时在“武汉教育信息网”上集中展示,并接受公众投票,得票最高的前10名选手将获得“最美小工匠”的称号,并由市教育局颁发荣誉证书。武汉教育电视台将对参评选手进行系列推介,并对活动进行全程跟踪报道。
(五)成立“行指委”及相关活动
1.活动主题
加强行业指导,共育大城工匠。
2.活动内容
以办理市政协重点提案为契机,推动有关委办局、行业组织和企业形成合力,组建行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简称“行指委”)。协调推动经信、商务、供销、农业、财政、城建、交通运输、文化、卫生、旅游、燃气等11个行业主管部门、行业组织成立“行指委”,为教育部门提供咨询和建议,帮助和指导职业学校深化教学改革,提升职业教育办学水平。职业教育活动周期间成立“行指委”,相关后续活动延续至今年7月。
(六)专项宣传活动
各区、校应紧扣活动主题,结合上述重点活动,充分发挥主流媒体和新媒体的作用,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进行多层次、全方位的职业教育宣传,努力营造崇尚劳动、崇尚技能的良好社会氛围。
1.宣传职教意义。全面宣传职业教育在支撑产业转型升级、服务精准扶贫、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中的重要作用和意义。
2.宣传方针政策。全面解读国家、省、市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健全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决策部署。
3.宣传典型经验。充分反映本区域、本学校发展职业教育的特色、亮点、举措、成效。
4.宣传感人故事。努力讲好中职学校学生成长成才故事、“最美小工匠”故事;倾情讲述良师育人故事、校企办学故事、社会捐资助学故事等。
5.宣传先进事迹。充分展示在促进职业教育改革发展中做出重要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等。
6.宣传活动周。围绕主题,重点展示本区域、本学校开展职业教育活动周的典型做法和生动事例。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有力保障。作为国家、省、市自上而下的一项基本制度安排,各区要高度重视职业教育活动周活动,成立全市2016年职业教育活动周领导小组,聘请相关行业、企业代表参与活动。各中职学校要按照全市统一部署,结合实际,成立相应的活动组织领导机构,科学制定工作方案,落实活动经费,加强组织、协调和过程管理,有力保障各项活动顺利、安全、高效进行。
(二)科学设计,精心组织。各中职学校要科学设计、精心组织,使职业教育活动周期间“天天有活动、处处有看点、人人有收获”,达到展成就、扩影响、造声势、促发展的目标。应科学制定活动方案,明确活动内容,落实责任人员;请各中职学校务必于5月4日前向市教科院职成教室报送职业教育活动周方案,职成教室将统筹安排各学校活动的具体日期,以便领导巡查、学校企业互动交流。
(三)宣传总结,凝炼典型。各区(校)要加强宣传,在门户网站设立职业教育活动周专栏,或开设专门网站进行活动展示和宣传。各中职学校要及时总结活动经验,凝炼活动特色,总结提炼并及时向市教科院职成教室报送典型活动案例、典型职教故事、典型宣传报道案例等;活动结束后,应于5月16日前向市教科院职成教室提交职业教育活动周总结材料,以便职成研究室及时形成全市总结材料并向上级报送。市教科院职成教室联系人:王辉;联系电话:15335895379;电子邮箱:36449737@qq.com。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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